1、新劳动法里并没有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。陪产假,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,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,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、照料对方的权利,这一权益的具体规定并非来源于劳动法,而是多见于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计划生育条例或相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中。
2、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,具体要看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实际规定,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。当然,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,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。
3、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: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较好个孩子(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)的初产妇,可延长产假30天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——较好胎双胎的话,男方没有护理假。
4、国家层面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,但多数省份在计划生育条例中有相关规定,男员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陪产假。陪产假的定义:陪产假,是指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,在女方享受产假期间,男方享有一定时间看护、照料对方的权利。
5、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,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。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,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。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,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。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,合并计算假期。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,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。
